李菲
當前位置:北京天安聯合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檢測儀>> 農殘速測試劑(國標300份 液體)
農殘速測試劑(國標300份 液體), 1、試劑配制及保存
緩沖劑 6包 每包加510mL蒸餾水或純凈水溶解,常溫存放。
顯色劑 3瓶 每瓶加10.5mL緩沖液溶解,4℃冰箱保存,每份加100μL。
底 物 10瓶 每瓶加3.1mL蒸餾水或純凈水溶解,4℃冰箱保存,每份加100μL。
膽堿酯酶 10瓶 不用配制,直接取用 4℃冰箱保存,每份加100μL。
酶活力 空白對照1分鐘吸光度變化值(ΔΑ0)在0.15-0.3之間。
2、樣品提取
取2g果蔬樣品(塊莖類取4g)剪成1cm左右見方碎片,放入小燒杯(或取樣瓶)中;加入10mL緩沖液,振蕩1~2min,倒出提取液,靜置2min待測。
3、測試
對照測試:于反應瓶中加入2.5mL緩沖液,再分別加入100μL顯色劑和酶液,混勻,37℃下放置15min后加入100μL底物,搖勻并立即倒入比色杯中,放入測試通道,按儀器“對照”鍵測試3min的吸光度變值ΔΑ0。
樣品測試:于反應瓶中加入2.5mL待測樣品液,再分別加入100μL顯色劑和酶液,混勻,37℃下放置15min后加入100μL底物,搖勻并立即倒入比色杯中,放入測試通道,按儀器“樣品”鍵,測試3min的吸光度變化值ΔΑt。
結果判定:
◇ 以分光光度計測試時,按以下表達式計算出抑制率: 抑制率(%)=[(ΔΑ0-ΔΑt)/ΔΑ0]×100
◇ 以農殘檢測儀檢測時其抑制率一般可自動計算。若樣品抑制率≥50%,表示被測果蔬農殘超標,為陽性結果。陽性結果的樣品需做2次以上重復檢測,多次檢測仍呈陽性需用氣相色譜等儀器做進一步確認。
操作提示:
在加底物的環節中,可預先將底物加入比色杯,待靜置時間一到,馬上將反應瓶中的反應液倒入已經加有底物的比色杯,并迅速放入測試通道進行測試。這樣可以減少同時檢測多個樣品時因加底物時間過長而造成的誤差。
4、注意事項
酶活性要求:本試劑盒中酶試劑正常活性ΔΑ0≥0.3,符合GB/T 5009.199-2003方法的要求。
保存:試劑盒應保存4℃冰箱,保質期12個月。
使用:任何試劑使用時,用一瓶打開一瓶,用完后才使用新的,防止變質。
器具原則:任何用于移液的器具和容器都應各自貼上標簽,單獨使用,以免交叉污染。
試劑只出不入原則:測試時,從任何試劑瓶吸出的試劑,禁止再次注射回試劑瓶。
環境溫度對測試的影響:當環境溫度過低時(一般低于20℃),測試時需作必要保溫措施。
常溫方法:本試劑可用常溫方法測試,測試時試劑室溫放置10min,測試1min的吸光度變化值ΔΑ0。正常活性ΔΑ0在0.15~0.3之間。
:李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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