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電除塵
濟南貝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座落于山東省泉城濟南,公司目前致力于環保設備的前沿應用工藝的研究和推廣,是集脫硫脫硝,濕電塵,布袋除塵,臭氧發生器及光氧設備研發、制造、銷售和服務為一體的前沿技術企業。公司設立了相關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其中技術部門由來自各行業的經驗豐富的專家、工程師組成,擁有現代化的研究、辦公、實驗、制造等軟硬件設施。
貝森環保自成立以來開發系列產品,完成較多環保工程。貝森擁有整套的低溫脫硫脫硝除塵工藝技術、高級氧化工藝、多點矩陣河道治理工藝、綠色食品種植應用技術、有機廢氣的處理、光氧催化廢氣處理工藝,廣泛應用于脫硫脫硝除塵、有機廢氣處理、有機廢水處理、污泥減量處理、印染廢水脫色、臭氧消毒、食品加工、醫療衛生、化學氧化等多個行業。其中對于大氣治理有專業研究,在國內同行業中居于*地位。貝森環保擁有尖的臭氧發生器電源管理技術,DBD放電技術,高精度制造技術,產品技術性能達到*水平。
生態、環保、健康、協調是21世紀的發展主題,由于在空氣、水處理中發揮的巨大作用,環保行業必然會得到更多行業認知和歡迎。貝森環保將一如既往地堅持自己“發展環保事業,打造綠色工業”的創業理念,也將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綠色與健康。
前言: |
制定本標準是全國冷飲食品衛生標準協作組1993年在廣州會議上提出的。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從而為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對瓶裝飲用純凈水、檢測提供了統一的要求。本標準包括范圍、引用標準、衛生要求、檢驗方法、附錄A《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導則》等部分,每個部分又包括若干具體規定。 本標準的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 本標準的起草單位:天津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北京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廣東省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浙江省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武漢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徐留發、楊玉芝、文顏、張法明、吳炎忠、鄂學禮。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
1 范圍 |
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定義、衛生要求及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瓶裝飲用純凈水。 |
2 引用標準 |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 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的測定 GB 4789.3-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的測定 GB 4789.4-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 4789.5-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GB 4789.10-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葡萄球菌檢驗 GB 4789.11-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 4789.15-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霉菌和酵母菌檢驗 GB 5749-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750-19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驗方法 GB 7718-94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GB/T 8538-1995 飲用天然礦泉檢驗方法 GB 14881-94 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 GB 17323-1998 瓶裝飲用純凈水 |
3 定義 |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瓶裝飲用純凈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
4 衛生要求 |
4.1 原料用水: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4.2 感官指標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指標 |
項目 | 要求 | 色度,度 | ≤ 5,不得呈現其他異色 | 濁度,度 | ≤ 1 | 嗅和味 | 無異味、異臭 | 肉眼可見物 | 不得檢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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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理化指標 4.3.1 PH值、電導率、*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標應符合GB 17323規定。 4.3.2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
項目 | 指標 | 鉛(以Pb計),mg/L | ≤0.01 | 砷(以As計),mg/L | ≤0.01 | 銅(以Cu計),mg/L | ≤1 | 氯化物(以CNˉ)1),mg/L | ≤0.002 | 揮發酚(以*計)1),mg/L | ≤0.002 | 游離氯,mg/L | ≤0.005 | 三烷,mg/L | ≤0.02 | *,mg/L | ≤0.001 | 亞酸鹽,(以NO2ˉ計)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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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微生物指標 |
濕電除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