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安排燈具的密度?
為了能合理安排燈具密度,大家可以參照如下公式。
計算公式: 燈具數量=(平均照度E×面積S)/(單個燈具光通量Φ× 利用系數CU ×維護系數K )
室內燈具平均照度計算公式
平均照度(Eav)= 單個燈具光通量Φ×燈具數量(N)×空間利用系數(CU)×維護系數(K)÷地板面積(長×寬)
因為誤差總是存在:20%-30%,所以建議使用專業的照明設計軟件進行計算,而對于特殊或場地條件所限,而不能采用照明軟件模擬計算時,在計算地板、桌面、作業臺面平均照度可以用下列基本公式進行,略估算出燈具照度(勒克斯lx)=光通量(流明lm)/面積(平方米m^2) 即平均1勒克斯(lx)的照度,是1流明(lm)的光通量照射在1平方米(m^2)面積上的亮度。
公式說明:
1、單個燈具光通量Φ,指的是這個燈具內所含光源的裸光源總光通量值。
2、空間利用系數(CU),是指從照明燈具放射出來的光束有百分之多少到達地板和作業臺面,所以與照明燈具的設計、安裝高度、房間的大小和反射率的不同相關,照明率也隨之變化。 常用燈盤在3米左右高的空間使用,其利用系數CU可取0.6--0.75之間; 懸掛燈鋁罩,空間高度6--10米時,其利用系數CU取值范圍在0.7--0.45; 筒燈類燈具在3米左右空間使用,其利用系數CU可取0.4--0.55; 光帶支架類的燈具在4米左右的空間使用時,其利用系數CU可取0.3--0.5。
3、維護系數(K),是指伴隨著照明燈具的老化,燈具光的輸出能力降低和光源的使用時間的增加,光源發生光衰或由于房間灰塵的積累,致使空間反射效率降低,致使照度降低而乘上的系數。
一般較清潔的場所,如客廳、臥室、辦公室、教室、閱讀室、醫院、品牌專賣店、藝術館、博物館等維護系數K取0.8; 一般性的商店、超市、營業廳、影劇院、加工車間、車站等場所維護系數K取0.7; 而污染指數較大的場所維護系數K則可取到0.6左右。 (光源光通量)(CU)(MF) /照射區域面積
適用于室內,體育照明 ,利用系數(CU): 一般室內取0.4,體育取0.3
1. 燈具的照度分布
2. 燈具效率
3. 燈具在照射區域的相對位置
4. 被包圍區域中的反射光 維護系數MF=(LLD)X(LDD)一般取0.7~0.8
舉例 :1、 室內照明,4×5米房間,使用3×36W隔柵燈9套
計算公式: 平均照度 =光源總光通×CU×MF/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