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檢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餐飲具情況的通告
〔2024〕年第22號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檢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餐飲具。對抽檢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餐飲具,已組織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現將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黃南州澤庫縣興業蔬菜店銷售的茄子,其中氧樂果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英格爾檢測認證(山東)有限公司。
(二)海西州都蘭縣姊妹麻辣燙使用的碗,其中大腸菌群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中方質量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海東市民和縣惠客家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鯧魚(海水魚),其中甲硝唑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四)果洛州甘德縣惠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茶粉(含乳固體飲品),其中霉菌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中方質量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海西州天峻縣張掖菜鋪銷售的豇豆,其中滅蠅胺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英格爾檢測認證(山東)有限公司。
(六)海西州德令哈市樂生活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藏牛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牦牛肉干(香辣味),其中菌落總數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青海省食品檢驗檢測院)。
(七)海東市民和縣伊晟禮宴中心銷售的海蜇(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八)黃南州尖扎縣祥龍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湟源灃盈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湟源陳醋,其中總酸(以乙酸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中方質量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九)海南州同德縣旭東水果經營部(個體工商戶)銷售的荷蘭豆,其中乙酰甲胺磷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華才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特別提醒
廣大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餐飲具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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