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4613號建議的答復
史偉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食品過度包裝社會監督體系的建議》收悉。經商工業和信息化部,現答復如下:
您提出的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完善法律銜接、鼓勵社會監督、完善包裝管理制度等建議,對治理食品過度包裝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針對您特別指出的酒類商品過度包裝問題,我們專門進行了調研,及時向您反饋,并就深層次問題作了溝通交流。
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推進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措并舉強化監管執法,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推動頂層設計。202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明確了各部門和各階段的重點任務,初步建立過度包裝國家治理體系。市場監管總局積極參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的治理過度包裝工作會商機制,共同研究制定商品過度包裝治理年度工作要點,突出標準規范、重點行業等問題,扎實有序推進治理工作。
二是完善標準體系。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其中對31類食品的包裝層數、包裝成本和包裝空隙率等進行了規定,并于2022年和2024年分別制定發布了第1號和第2號修改單,對月餅、粽子和茶葉等產品的相關包裝要求進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會同農業農村部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GB 43284—2023)。
三是開展專項治理。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月餅、茶葉等重點商品開展專項整治。2022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2022年8月,印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集中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天價”月餅和蟹卡蟹券等問題的通知》,組織開展為期2個月的集中整治行動。2023年4月,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開展了為期一年的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行動。
四是強化多元共治。組織中國焙烤食品糖制品工業協會開展“踐行綠色發展理念 抵制食品過度包裝”公開承諾活動。印發《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行動宣傳引導工作方案》,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茶葉產銷旺季,利用茶博會等展銷平臺,開展“組織一次標準宣貫、開展一次執法普法、發起一場集體倡議、發布一批公益廣告”宣傳引導活動,策劃制作了兩則公益廣告《茶者精神》《新買櫝還珠》并在央視和網絡媒體投放,獲得社會好評。充分發揮行業引領作用,將限制茶葉過度包裝納入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茶葉流通協會聯合發布“倡導茶葉適度包裝,推動綠色文明消費”倡議書,引導消費者樹立科學、理性的消費理念,引導茶葉包裝成功“瘦身”,推動茶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
五是探索長效機制。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將食品安全與食品包裝同步抽查監測,組織開展粽子、月餅、茶葉等重點產品專項抽檢,及時調查處理發現的涉嫌過度包裝產品線索。批準建立200余家提供技術支撐的過度包裝檢驗檢測機構,同時將過度包裝納入網絡禁限售詞庫,加強網絡監測巡查。為確保標準規范有效實施,研究制定了《過度包裝行為執法指引(第一版)》,夯實監管執法的制度基礎,切實增強標準實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治理過度包裝需要綿綿用力、久久為功、鍥而不舍。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聚焦月餅、粽子、茶葉、保健食品等重點商品,指導食品生產企業自覺履行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優化產品包裝設計,減少包裝層數,壓縮包裝空隙,加強
包裝材料管理。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等有關要求的,一律從嚴查處,嚴防食品過度包裝問題反彈回潮。二是進一步完善標準規范。持續做好標準完善工作,根據行業實際、治理工作實踐等,進一步科學細化標準指標和要求,同時大力加強標準宣貫,提升標準認知程度和實施效果。三是進一步健全長效機制。積極推動將治理過度包裝融入常態化監管執法,探索過度包裝“兼容”治理機制,推動管食品要兼管過度包裝、管藥化要兼管過度包裝、管網絡要兼管過度包裝、監督抽查要兼顧過度包裝問題。適時修訂《過度包裝行為執法指引》,提升監督執法的規范性、統一性和明確性。四是進一步推動社會共治。通過宣傳引導、警示教育、行業自律、消費實踐等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提高經營者、消費者自覺抵制過度包裝的觀念和社會監督的參與程度,推廣綠色包裝,鼓勵開發全生命周期易回收、輕量化可降解包裝,促進全社會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經營和消費理念。
衷心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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