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932號建議的
答 復
李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河南省豆制品行業健康發展和食品安全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視,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學習,一致認為您所提的問題客觀中肯,意見建議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對于我省豆制品行業健康發展很有借鑒意義。結合我局工作職責,經認真研究,現就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我省豆制品行業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規定,豆制品主要分三大類,即發酵性豆制品,如腐乳、豆豉等;非發酵性豆制品,如豆漿、豆腐、豆干、豆腐皮、腐竹等;其他豆制品,如大豆組織蛋白、膨化豆制品等,您建議中提到的豆制品主要涉及非發酵性豆制品。當前,我省共有非發酵性豆制品生產企業315家、小作坊1642家,以群眾最常消費的品種豆腐為例,小作坊生產的產品占比達90%以上。
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始終高度重視豆制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特別是在食品小作坊監管方面,堅持嚴格市場準入、嚴格日常監管、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等多措并舉,全省豆制品監督抽檢合格率連續三年穩定在98.5%以上。主要措施有:
(一)健全法規制度體系,依法實施市場準入。我省于2019年正式施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并配套制定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2020年,制定發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小作坊通用衛生規范》(DBS41/012-2020),進一步明確小作坊基本特點、加工場所環境、設計布局、設備設施、衛生管理、食品原輔料管理、加工過程控制、產品包裝和標簽等方面要求,這一系列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構建了食品小作坊管理的基本制度,為食品小作坊生產和監管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嚴懲重處違法行為。通過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違法行為查處等多方面協調聯動,不斷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日常監管方面,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要求,平均每年檢查食品生產企業13000家次、食品小作坊17000家次;監督抽檢方面,每年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計劃,按照4批次/千人的抽檢密度實施監督抽檢,2023年累計抽檢41.1萬批次,其中豆制品抽檢6074批次,合格率99.36%;打擊違法行為方面,2023年查處違法案件2.25萬件,移送公安機關210件,偵辦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93件、偵破公安部督辦大案要案21件,對違法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
(三)堅持治理提升并重,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針對食品小作坊管理不規范、衛生條件差、食品安全標準不高等問題,從提升食品生產者管理水平、提升從業者素養、提升食品安全防護水平的基礎抓起,在食品小作坊全面推行“6S”標準化現場管理新模式(“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使其成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有效抓手。近兩年來,我局召開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規范化管理現場會,全面總結推廣以“6S”管理體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新模式;制作《食品小作坊規范化建設教學片》,送進全省1萬多家小作坊,引導全省小作坊從業者全面參與規范提升行動。截至目前,全省80%左右的食品小作坊已經完成“6S”建設,食品小作坊整體面貌明顯改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明顯提升。
二、下一步落實代表建議工作措施
(一)有關“豆制品生產企業規范化、標準化”“豆制品生產企業必須備案”的建議。
您在建議中提出的“生產企業必須規范化、標準化,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堅決杜絕‘三無’產品”“豆制品生產企業必須備案,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方能生產和上市銷售”等內容,是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也是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所在。下一步,我們將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指示要求,進一步加大豆制品行業監管力度。
一是依法實施生產許可準入。嚴格按照《豆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和豆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標準規范要求,核查豆制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確保生產源頭安全可控。
二是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指導豆制品生產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實際梳理食品安全風險清單,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三是強化日常監管。將豆制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內容,嚴格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企業兩年全覆蓋檢查要求,加大監督抽檢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四是嚴查違法行為。對日常檢查、監督抽檢、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豆制品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二)有關“推行豆制品預包裝管理”的建議。
您提出的“推行豆制品預包裝管理”的建議,切入點非常準確,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從市場監管角度出發,無論食品生產小作坊生產的豆腐等豆制品是采取預包裝形式,還是采取散裝形式,都必須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小作坊通用衛生規范》(DBS41/012-2020)第八條對此已有明確規定。當前市場上流通的豆腐、豆腐皮等豆制品以小作坊生產加工、散裝形式銷售為主,使用包裝盒預包裝而成的豆腐相較于整板散裝銷售的豆腐而言,在防止外界環境污染、消費者儲存便利性等方面具有優勢。與此同時,長久以來形成的豆腐等豆制品生產經營日產日銷的基本特點和消費者買后快速食用的基本消費認知,加之食品冷鏈運輸和儲存的日漸普及,實際意義上形成了對食品安全的基本支撐,再考慮到我省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與一線城市還存在較大差距,大部分消費者在基本食品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對產品價格依然較為敏感,這些因素造成當前階段消費者對豆腐等豆制品以整板散裝形式銷售的接受程度依然較高。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和消費觀念升級,豆腐等豆制品進店、進商超銷售比例必將不斷提高,預包裝豆制品的市場份額也將逐步提高,預包裝豆制品是未來發展大趨勢。
下一步,我們將不斷完善對豆制品的監管措施,加大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監管力度,確保豆制品食品質量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同時,加強豆制品預包裝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并以鄭州、許昌、駐馬店、漯河等地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為契機,適時推行豆制品預包裝管理的試點工作。
再次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幫助我們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健全制度機制。
2024年7月19日
我要評論